2018年江西省市县两级法院、检察院统一考录公务员笔试《申论》
材料2
2018年6月,A市法学会组织开展了乡镇基层普法工作的社会调查,下面是调查走访时的部分笔记:
在受访群众中,60岁以上的占56%,20岁至60岁之间的占17%,20岁以下的占27%。大多数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,留守在家的主要是“老弱病残和妇女儿童”,普法教育组织难,时间落实难,普法效果差。一些偏远村委会,由于交通不便,居住分散,法制宣传教育“进村入户”不全面,使一部分农民群众不能接受到教育。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,32%的人选择私了,58%的人选择向基层干部或政府求助,10%的人选择上法院起诉。不选择走司法程序的人中,38%的人是因为不知道具体该找哪些部门;45%的人觉得诉讼时间过长,费用太高,得不偿失;17%的人不相信会得到公平、公正的结果。
被调查对象中,男性更多的是基于事业发展而去了解法律,更多的是关注对产业发展政策,以及工作安全保障类法律。女性更多的是关心家庭稳定和睦,从而关注家庭健康保障,经济收入,以及家庭稳定类的法律。但遗憾的是,过去我们普法由于经费、人员等原因,往往忽略了这些差异,大而统的宣传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农民对法律渴望多样化的需求。
在受访干部中,92%的人表示法律对自身的工作很重要,94.8%的人表示应当将具备相关法律知识作为任用或提拔领导干部的前提。虽然大多数人意识到法律法规的重要性,但是在这些乡镇机关单位中,系统学习过行政处罚法、行政诉讼法和行政法的工作人员还不到30%,系统学习过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组织法的领导干部不到8%。值得注意的是,有些基层干部甘愿充当违法乱纪者的“说客”,在接到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后,不认真全面展开调查,反而巧言令色替违法乱纪者“站台”、“捂盖子”,“游说”被侵权人妥协或者放弃维权,为基层百姓深恶痛绝。
大部分乡镇、村(社区)没有专职普法人员,普法工作主要靠乡镇司法所或临时抽调有关单位人员来做,有些人自身没有经过系统的法律教育,常常把普法宣传教育当成一项临时性的工作,“普法”变成了向群众“摊派”法律知识。法制宣传教育主要采取张贴宣传标语、集会宣讲、发放普法宣传材料、走访口头告知等形式,工作开展效革很低,贴近实际、贴近生活、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文艺节目组织不够,有待进一步挖掘。由于普法工作量大面广,涉及问题多,虽然财政已给予了极大支持,但经费不足仍然是制约工作展开的一个突出问题,有的单位宣传经费靠临时挤、筹等办法解决,导致了基层普法工作不能平衡发展,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死角和盲区。
长期以来,“法即是刑”、法就是“惩罚”的观念影响着人们对法律的正确理解。诚然,对违法者的惩戒是法律的重要功能之一,但不是法的全部。在普法的法制宣传中要力戒这种片面的倾向。基层社会生活受到法律调整的领域十分广泛,普法工作应当结合基层的特点,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给群众予以法律帮助和法律引导,让群众认识到保护老百姓也是法律的重要功能。只有这样,基层民众才能形成法律观念,培育法律意识,提高法律素质。
材料3
F镇龙渠村米石厂是一家石料加工企业,因为没有任何环评手续,今年四月份被环保部门查封,但不久后又继续生产,八月份再次被环保部门查封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。然而,环保部门随后又撕掉封条让米石厂继续生产,理由是米石厂也不容易,待剩余石料生产完后再停工。
如此“人性化”的执法,不只让人啼笑皆非,更会让当地村民很受伤。村民们不但要再度忍受粉尘和噪音污染,还得担心会不会有第三次查封,乃至第四次、第五次查封。这一荒唐的案例提醒我们新环保法得到一些地方的有力执行,或几个执法成功的案例,并不代表新环保法的全面胜利,也不表示环保部门执法偏软、难以“硬气”的问题得到有力纠正,执法困境仍然在阻碍着环境保护。
新环保法规定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组织,可以对污染环境、破坏生态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诉讼。照理,这是一个能督促环保部门执法、迫使地方政府正视企业污染行为的办法。但实际上,新环保法实施后,环境公益诉讼不多。这就意味着新环保法的落实,仍主要依赖环保部门的执法,然而,地方环保部门缺乏足够的独立性,仍受制于地方政府。
材料5
N县是M市典型的农业大县,全县人口75万,幅员面积4673平方公里。人多地广、社情复杂的实际,给全县的普法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。针对普法教育战线长、层次多、内容广、要求高、组织难等特点,N县采取多种措施,认真抓好农村普法工作的落实。
该县每年都利用农闲时间集中县、乡、村三级普法干部,以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具体实施部门,组织律师和法律专家对他们进行集中培训,开展普法工作。几年来,共培训普法骨干3000多名。每次集中培训教育,他们都以贴近农村工作、生活实际和农民最为关心的问题为主要内容,进行针对性较强的培训教育。通过开展这些实用内容的培训,保证了普法骨干学法来得了、坐得住、学得懂、记得牢、用得上,使全县农村真正有了一支懂法队伍。根据普法、依法治县工作的需要,他们进一步健全了县、乡两级法制建设领导工作机构。县里成立了由县委、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和副组长的依法治县领导小组,并制定了例会制度,每月定期召开会议,听取依法治县工作汇报,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。各乡镇也都按照县里的要求,建立健全了组织,定期例会,及时向县里汇报工作情况。全县普法工作形成了层层有组织,层层有领导,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。
全县制定并落实了县、乡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季度进行一次法制学习,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周末下午学法,工商企业岗前班后学法,小学三年级以上学生每月一次学法等制度,这些普法制度的制定和实施,极大地提高了各级组织和人员的学法积极性,促进了普法工作的展开。在整个普法教育中,他们在狠抓执法人员、企业厂长经理、青少年学生这些重点对象教育的同时,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作为重中之重,采取分期轮训,请法学教授举办讲座,开展法律知识考试等方式,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普法教育。每年,该县都由县委组织部、县委宣传部、县司法局联合下发《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、用法工作的意见》,对领导干部学法、用法工作做出明确细致的规定,提出具体要求,有力地规范了领导干部学法、用法工作,带动了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。为了提高普法教育质量,县里组建了以县政府法律顾问为主的法制教育讲师团。同时,各乡镇、各单位也都配备了相应的普法辅导讲解员,深入农村、机关、学校开展法律知识专题讲座,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,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应。
以上措施的有效实行,普遍提高了全县人民的法律知识水平,解决了农村一系列实际问题,控制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率,促进了农村经济和社会治安的全面好转,为快速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
